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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汕头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个人):
为加强汕头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完善纠纷应对支持体系,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下简称“汕头保护中心”)拟组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实务、技术研发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自通知之日起截止至2025年4月10日,后续常态化开放申报。
三、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自觉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自觉遵守管理办法的规定,无违法违规和违反管理办法等不良记录;
3、熟悉海外知识产权规则及制度,具有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相关的理论及实务经验,具备丰富的海外知识产权相关的贸易调查、展会纠纷、诉讼、海关执法等纠纷应对经验。
4、从事知识产权、法律、国际贸易或技术研发等领域工作满5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可放宽至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四、工作职责
围绕汕头市海外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和创新主体的需求,根据汕头市海外知识产权工作实际,海外知识产权专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提出工作建议、方案;
2、参与知识产权调查研究,为重大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提供海外知识产权咨询论证和智力服务;
3、研究重大、疑难知识产权案件,参与知识产权侵权判定、仲裁调解等工作,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提出技术或者法律咨询意见;
4、参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为海外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教育培训提供人才支撑和必要支持;
5、为中心海外知识产权检索分析、项目开展、运营导航等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6、其他与海外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
专家库实行动态考核制度,专家需配合工作安排,应当根据专家库管理单位的工作安排提供服务,如无正当理由多次未参与服务或服务质量难以达到工作要求,汕头保护中心可以解除聘任。专家也可以自愿退出专家库。
五、申报材料
(一)《汕头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需单位盖章);
(二)资格证明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参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例证明(如案件文书、结案报告等);
3、科研成果、论文、专利证书等专业能力佐证材料。
六、申报流程
(一)提交申请:
1、电子材料: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 St12330@126.com,邮件标题注明“专家申报-单位-姓名”;
2、纸质材料:邮寄至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部(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12号汕头科技馆12楼)(邮编:515000)。
(二)专家评审:
汕头保护中心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三)审核公示:
1、网上公示:经汕头保护中心审议通过的拟入库专家名单在汕头保护中心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向汕头保护中心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保护中心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异议处理决定。
2.公告入库: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在汕头保护中心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告。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施莎丽 邱晓盛
2、联系电话:0754-88988262
3、材料提交地址: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部(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12号汕头科技馆12楼)
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3月5日